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

时间:2023-11-07 15:38:04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1

为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门面房的正常办公、经营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根据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乙双方一致明确乙方为其所租赁门面房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所租赁范围内的门面房区域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二、乙方承诺在工作及经营活动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防火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乙方有义务参加和发动其所有从业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防范、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

四、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甲方和各级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根据消防整改通知书积极整改到位。如因乙方在进驻后不能及时按照甲方及消防主管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或自身长期不能彻底杜绝火险隐患等因素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所管理和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臵于门面房明显、便于取用的位臵,并按甲方规定做到严格保养、定期维护和更新,保持良好的备勤状态。

六、乙方保证积极贯彻落实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教育和培

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能够认识安全疏散标志,熟悉大楼各安全出口。

七、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义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乙方有义务报告火警,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九、乙方保证自身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乙方有权及义务举报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并予以制止。

十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至乙方租赁合同期满时为止。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落实出租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更好地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时,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租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租户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用于仓储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作为门店的,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

(三)经营化学危险品的租户,须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从事化学危险品的员工须通过上岗培训,每年还须不定期的培训。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和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原有用途,严禁违章搭建住人阁楼和间隔“房中房”;

(五)每层须设置安全出口,楼梯须直通天面,梯楼宽度不少于1米,禁止安装封闭门窗的防盗设施;

(六)租户应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租户应将灭火器材置于醒目和方便提取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逃生通道或堵隔灭火器材的使用。租住人员须学会使用灭火器;

(七)不乱接拉电线,接拉电线要套用绝缘套管,开关要固定,确保电线、开关不超负荷用电,不裸露破损,配电线路应安装漏电和空气开关;

(七)厨房需单独设置,且不得设在通道上。除厨房外,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八)不使用和存放“黑市”煤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每套单元住房只准使用或存放不超过2瓶煤气;

(九)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抢救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不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

(十一)租户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十二)业主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租住双方应自觉配合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房屋租赁、消防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出租屋发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均由租户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处理。若租户违反以上承诺,业主将终止租赁合同。

(十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租赁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店铺)以及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市场、商场以及其他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用工单位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此处隐藏4879个字……p>二、各门面承租人为该门面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与重庆温馨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负责承租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各门面每日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直至整改结束方能营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特殊经营项目,必须自行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

五、门面承租人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消防管理。店内禁止搭建阁楼居住人员;禁止使用液化气罐或用明火煮饭;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和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香蕉水、酒精、丁烷气等;禁止在店内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确保门面消防安全。

六、任何承租人都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各门面应自行负责配置经重庆市消防局认可的ABC类4公斤贮压式干粉灭火器2具。

八、对拒不遵守本规定,经教育不改者,我公司将收回出租门面;对违反规定而引发火灾者,除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公司将根据损失情况依照法规追究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九、火警电话:119

责任人/单位(签字):

时间: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学习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安全。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县文化馆:

经营场所:

责任人: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屋治安的责任书15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社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市、区相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门店(门面、商铺)经营人(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为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

三、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各类安全事故处理的预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单位安全。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不经销、堆放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

4、不占道经营,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擅自移动、排放摊位,不乱停放车辆。

5、不乱搭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用气、用火安全。每天关门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头是否拨掉,可燃、易燃物品是否搬离。

6、房屋内外的消防通道,确保做到随时畅通无阻。

7、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到位,且按时做到检修合格,确保每个员工能够熟练操作。

8、水、电、气、暖的各类管线(道),不得私自改造和安装,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出现老化、破损现象时,及时按照安全标准予以整改。

9、本单位的钥匙、保险柜、电脑、监控器等涉及财产安全的物件,经营人自己安排管理妥当。若出现事故,自行承担和处置。

10、对于交通、消防、饮食等各类安全隐患,本单位负责人有义务对所有员工开展培训和教育。若出现事故,由本单位以及员工按照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门店(单位)自觉服从社区对门店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对于不遵守本责任书的门店(单位),社区有权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整改。对于不予配合者,社区有权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因本门店(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引发安全事故的,本门店(单位)负责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安全责任书期限为:20xx.01.01—20xx.12.31。一经签字,即时生效,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门店(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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